學生入學
- 國中教育會考
- 高中免試入學
- 大學升學
- 轉學考
- 國中新生入學、轉學與學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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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為因應學校發展特色、實際需要及各校發展重點不同等因素,高職特殊類科及其他較特殊需求之班別,得跨學校所在地之免試就學區範圍招生,提供學生選擇就讀的機會;相關入學方式應依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規定辦理。另考量五專學校分散且部分類科屬性特殊等因素,其免試就學區規劃為全國一區,學生得依其志願、性向及 興趣入學。 -
A :
(1) 根據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97~99學年新生入學基本資料發現,從「直轄市及縣(市)行政區」的範圍來看,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入學比率平均值均可達80% 以上,因此採以「直轄市及縣(市)行政區」為規劃基礎,較能符合現況及學校招生與學生入學期待,且亦清晰易懂,並能配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權責。
(2) 另就近入學與共同生活圈之概念一致,以「直轄市及縣(市)行政區」為免試就學區規劃的原則,除符合共同生活圈的概念外,亦可顧及到交通建設造成生活圈的變化等因素。
(3) 高中職生上下學可以有更大的通勤距離,其通勤及活動能力較高,故採以「直轄市及縣(市)行政區」為免試就學區之規劃,較能符合就近入學概念及反映實際現況。 -
A :
免試就學區規劃的立意精神在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大部分的學生可以進入免試就學區內的高中職學校就讀。換句話說,除特色招生外,在免試就學區內,保障學生得以免試方式入學,且入學方式應依免試入學及其他入學相關規定辦理。 -
A :
「75%以上的免試入學名額」是以免試就學區為計算單位,賦予學校及主管機關視各校辦學特色及區域均衡發展核定招生名額的彈性。但為鼓勵學生就近入學及重視多元智能發展,要求各公私立學校均須提供名額辦理免試入學。 -
A :
高級中等學校類型多元(包括有公立、私立、高中和高職)、各區域教育資源不均(多數學校集中都會區)、各校教學資源的落差、社區生活圈的變動(交通建設造成生活圈的變化)、學生通勤距離的適合度(學生上下學可以有更大的通勤距離)等問題,是以並不適宜沿用傳統國中小以戶籍所在鄉鎮市區為劃分依據的方式,須 擬定符合因地制宜、阻力最小、多元參與、延續發展及適時調整等原則的高級中等學校學區劃分模式以為因應,以提供學生多元、適性和充足的就學機會。 -
A :
目前共計有15個免試就學區,分別為基北區(包括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桃連區(包括桃園市及連江縣)、竹苗區(包括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中投區(包括臺中市及南投縣)、 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屏東區、臺東區、花蓮區、宜蘭區、澎湖區、金門區。 -
A :
為兼顧學生選校與學校招生,免試就學區之規劃,得以「直轄市、縣市行政區」為原則,位處免試就學區交界處,得規劃「共同就學區」方式辦理,並由教育部召集直轄市、縣市政府協調規劃,例如新北市與桃園市、臺中市與苗栗縣等。 -
A :
特色招生分為考試分發入學及甄選入學。
(1)考試分發入學:以學科測驗為主,採現行的登記分發模式辦理,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招生區辦理單獨招生或聯合數校招生,以入學測驗成績及學生志願作為分發依據。
(2)甄選入學:以術科測驗為主,採現行的甄選入學模式辦理,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的招生區單獨或聯合數校招生,並以表演、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做為入學等班、科的依據。 -
A :
(1)免試入學係指學生不需參加入學測驗,就能直接進入高中職或五專就讀。惟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規定,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超過者,依各就學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範比序項目及模式,採比序方式錄取。
(2)經適性輔導措施讓國中生了解其性向及興趣,並參酌國中學生學習評量檢測機制,輔導學生選擇適性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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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入學會考測試問題0509
- 目前沒有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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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2年國教志願選填相關資訊: 詳情資訊請上[link url='https://se.ntpc.edu.tw/12basic']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link]查詢。 -
A :
十二年國教相關問題 請[link url='https://se.ntpc.edu.tw/12basic/Qa/QaList?Type=1']點此[/link]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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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大陸小學入學暨學歷採認: 一、小學學歷採認:本人(或家長)持身分證、戶口名簿、學歷資料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到教育局填寫申請書後辦理。 二、小學入學:倘台商子女為中華民國國籍,請逕洽設籍學校報到;倘為大陸籍,請檢附居留證(或出入境許可證)、在臺依親對象戶口名簿,以及原國家就讀學校成績單(入小一免附),洽教育局承辦人(02-29603456分機2651,陳先生)填寫申請書,承辦人將協助辦理後續入學事宜。 貳、大陸國中學歷認證: 一、大陸地區之畢業(肄業)證書/證明或歷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正本(須蓋校印)。 二、3個月內申請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件持有人具臺灣戶籍者,需載有其姓名與身分證字號;無臺灣戶籍者,為居留地之戶口名簿。 三、身分證(或居留證或依親證(含探親證))正本。 *證件持有人若具臺灣戶籍、但因未滿14歲或剛滿14歲而尚未領取身分證,則免附。 * 若申請人均無以上任何在臺身份證明,則需提供與在臺依親人(地址為本市)相關之關係證明。 四、自出生年起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五、代辦者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依親證或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及其他足以證明代辦人與證件持有人關係之文件正本。 參、大陸高中學歷認證: 一、大陸地區公證書(經當地公證處公證後,公證書裡需附有蓋有公證處鋼印之大陸地區之畢業肄業證書/證明或歷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二、海基會驗證函。 三、大陸地區之畢業(肄業)證書/證明或歷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正本(須蓋校印)。 四、3個月內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分證(或居留證或依親證(含探親證))正本:證件持有人具臺灣戶籍者,需載有其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無臺灣戶籍者,為居留地之戶口名簿。 五、身分證(或居留證或依親證(含探親證))正本。 *證件持有人若具臺灣戶籍、但因未滿14歲或剛滿14歲而尚未領取身分證,則免附。 *若申請人均無以上任何在臺身分證明,則需提供與在臺依親人(地址為本市)相關之關係證明。 六、自出生年起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七、代辦者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依親證或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及其他足以證明代辦人與證件持有人關係之文件正本。 肆、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位於江蘇昆山)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學歷得與臺灣地區同級學校相銜接,免辦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
A :
一、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為促進區域教育機會均等、鼓勵就近入學或照顧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權益,得由本局擇定部份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適度提供區內部份國民中學若干名額,辦理優先免試入學。 二、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與技術型)、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及私立光啟高級中學,均可參與辦理,惟不包含渠等附設之進修部。 三、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對象: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生及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經本局認定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格之國民中學學生;另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對象分別說明如下: (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與技術型):招生對象應依各學年度「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鄰近國中劃分表」對應可招生區國中學校學生。 (二)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對象為本市轄屬國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三)私立光啟高級中學:招生對象限共同就學區之國中學校學生。 四、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報名方式:一律由學生所就讀國中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五、各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以各學年度招生簡章為準,相關簡章可至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源網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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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重補、修辦理方式,係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條第4項:「前項各款之實施時間、課程內容及實際授課節數,由學校定之」。 二、承上,有關申請重補、修部分,各校辦理時程及申請方式不一,詳細申請方式請洽該校教務處。 -
A :
一、分科測驗旨在評量考生進階學科能力,成績作為分發入學部分或全部採計之用。各校系可依其學系發展與選才規劃,採計某些考科成績;考生可自由選考。 二、114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日期、考試日期及考試科目 (一)報名日期:114年6月5日(四)至6月17日(二)。 (二)考試日期:114年7月11日(五)至7月12日(六)。 (三)考試科目:包括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共8科,考生可自由選考。 三、詳細考試內容可至財團法人大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網站內「分科測驗」專區[link url='https://www.ceec.edu.tw/']請點我[/link]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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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查詢: 請至[link url='https://ttk.entry.edu.tw/NoExamImitate_TP/NoExamImitate/Apps/Page/Public/ChooseSys.aspx']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作業資訊系統平臺[/link]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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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聯學制: 自108年起積極推動英語系國家雙聯學制,期盼提升新北學子語文能力、學術素養與國際競爭力。 相關資訊請至[link url='https://www.ntpc.edu.tw/index.jsp']新北市教育局[/link]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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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英雙軌升學計畫: 一、相關資訊請至[link url='https://www.ntpc.edu.tw/index.jsp']新北市教育局[/link]查詢。 二、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02)2995-9019分機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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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續招: 一、相關資訊請至[link url='https://shs.k12ea.gov.tw/site/contiEFA']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link]查詢。 二、辦理免試入學續招學校為各縣市教育局處,如新北市、台北市及基隆市等。 三、如有問題,可電洽(02)2960-3456分機2663。
- 目前沒有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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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如何查詢國中學區 查詢國中學區方法有二: 一、[link url='https://www.ntpc.edu.tw/']教育局網站[/link]有各項公告中的最新消息,「國中學區一覽表」可供下載檔案查閱。 二、教育局亦設置'[link url='https://esa.ntpc.edu.tw/web-stdnewmgt/templates/index_edu2.html']「國中學區查詢系統」[/link],亦可於此查詢學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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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區是否有設籍時間規定?民眾常詢問的自由學區的意思為何? (一)依目前規定,學區並無設籍時間規定。 (二)自由學區是考量學校容量相當、距離相近等而有實際需求者,劃定某一里、鄰同時為二校以上之學區,學區內之學生得依其意願選擇就讀學校。 可上[link url='https://reurl.cc/E7bYeA']教育局網站[/link]查詢(關鍵字:新北市國小學區),依您所居住的區與里就能查到您的學區是否為自由學區。 (三)另倘為本市核定額滿之學校,國小依全戶設籍先後排序至額滿為止,國中先依學籍先後順序再依戶籍先後排序至額滿為止,餘改分發鄰近國民中小學就讀,改分發之學生無須再遷戶籍,未額滿之學校不得拒絕。額滿學校家長或監護人持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登記分發: 1.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 2.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其它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二、學區劃分 (一)學生就學依學區劃分,額滿學校學生設籍需與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中1人同戶籍。 (二)查詢學區可至新北市教育局網站首頁,下方點選圖示─國小、國中學區一覽表。 三、如何查詢戶籍的國中小學區,必須先知道自己戶籍所屬鄰里。至教育局首頁/底下圖示【學區一覽表】下載至電腦,解壓縮後即可查詢,或可至網頁最底端連結專區「新北市國小學區學校查詢系統」輸入所屬里、鄰進行學區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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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5點略以:「國民中學經本局公告為額滿學校時,其新生分發入學辦理方式如下...(二)...1、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學籍滿二年之國小畢業生,且其兄弟姊妹就讀該校者。2、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國小畢業生,依學籍設籍先後順序;若學籍設籍順序相同者,則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決定之。3、非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國小畢業生,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三)依前款規定分發至額滿後,其餘未受分發之學生應依其志願,由學校填具轉介單,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改分發之學生無須再遷戶籍。」 二、本市額滿國中名單須待國中新生報到與編班後底定,爰教育局每年9月會公告本市額滿國中名單於教育局網站[link url='https://esa.ntpc.edu.tw/module/elec-bulletin/module/elec-bulletin/ap/newsp']電子公告區[/link]。 三、參考以下資源以獲得更詳細的資訊: 1.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這份法規規範了新生入學資格、分發作業、普通班編班基準及額滿學校額滿標準等相關事項。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新生入學的細節,[link url='https://se.ntpc.edu.tw/Service/Main1_6']可以參考這裡[/link]。 2.國中學區查詢系統:您可以使用這個[link url='https://esa.ntpc.edu.tw/web-stdnewmgt/templates/index_edu2.html']系統查詢[/link]新北市國中的學區劃分與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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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戶政辦妥戶籍遷移。 二、攜帶戶口名簿至原學校辦理轉出,再攜帶轉出證明、戶口名簿至新學校辦理轉入(3天內)。 三、除額滿學校外,無設籍時間限制,即戶籍遷移後可立刻轉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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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本市學生因家庭戶口遷移,持有戶口證明文件並有居住事實者,始得申請轉學。」:故轉學須將戶籍遷至就讀所在地,以便學籍與戶籍相符。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轉學生若未在轉出日起3日內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視同中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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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11點:「赴大陸或國外就學之學生,應辦理轉出。學生回國後,依規定檢附戶口名簿及成績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學區之學校申請編入適當年級就讀,如該校該年級額滿,則比照額滿學校轉學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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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居民(外國學生、港澳生、僑生、陸生及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移居台灣如何申請入學? 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7至10點規定辦理: 一、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在臺已有合法居留身分,可檢具申請書、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影本及外國學校畢業或肄業證明書及該學程之全部成績單等文件,逕向住所所屬學區之學校申請就讀,經核准註冊入學後,列冊報本局備查。 二、港澳居民在臺灣地區已達就學年齡,並具有臺灣地區合法居留身分,於來臺之次日起九十日內申請分發入學,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檢具相關表件,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核轉,由本局視實際情形核定分發入學。 三、僑生回國就讀國民中學,應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或取得期限六十日以上停留許可,得於回國之次日起九十日內,檢具相關證件,向僑務主管機關申請核轉,由本局視實際情形核定分發入學。 四、隨大陸人民入境之學生,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檢具申請書、居留證(或依親證)影本及經相關單位(大陸地區公證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學歷證件或成績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入學,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另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8點第4項規定辦理:「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或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之學生,得依其志願分發至國民中學就讀。但於額滿學校報到日以後申請者,應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其餘持有外國護照及居留證之學生入學,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與本市新生分發及入學方式辦理。」 備註: 一、僑生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向行政院僑務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港澳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國小向本府、國中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三、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逕向住所所屬學區之學校申請入學。 四、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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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就學相關資訊: 外國人就學相關資訊您可參考[link url='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10001']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link]法規。
